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

1、根据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》的规定: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,应当提前15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,且每90日减持数量不超过1%。

公司减持股份的方式_公司减持股份的方式是什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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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年6月12日,深交所对创业板减持作了以下规定:上市公司持有首发前股票,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。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以及一致行动人减持,应当在上市后3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。

3、上市公司大股东、董监高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:拟减持股份的数量、来源、减持时间区间、方式、价格区间、减持原因。减持时间区间应当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定。

4、要。根据《上市公司股东、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》,大股东减持股份要提前公告。根据规定,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,要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,给与公告。